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盐酸羟胺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盐酸羟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新乡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生产工艺:采用硝基甲烷盐酸水解法制取,硝基甲烷、盐酸和水在常压加热条件下进行水解反应,再经浓缩、提纯、结晶、干燥,即可得到盐酸羟胺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
(1)锅炉废气:所用燃料天然气为清洁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的排放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直接达标排放。
(2)工艺废气:主要有负压浓缩不凝气、乙醇蒸馏不凝气、干燥废气、真空泵废气、包装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易溶于水,采用三级水吸收进行处理。包装废气中含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共同经一根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粉尘、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及车间清洁废水等。工程先将污染严重的废水进入集水池,进行铁碳微电解,再芬顿氧化中和沉淀,然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总调节池,再采用“UASB+A/O”处理工艺处理,最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冷却塔、风机等,项目拟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音等措施,治理后源强为60~8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要求,不造成扰民现象。
4、固废: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乙醇、盐酸、硝基甲烷等,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评价,环境风险经过分析预测,认为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工程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事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所选厂址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针对本工程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当地环境现状、环境影响结果、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可能对环境和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项目选址等方面征求公众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厂址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河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刚 电话:15836151876 邮箱:l.zgjh@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371-67957157 邮箱:565953823@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