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照镜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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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3 09:48:01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拟定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全镇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技站、工商所、派出所、医院、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制度,村民小组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照镜镇2015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建设。
二、监管群体性聚餐,确保聚餐安全
制定《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登记表》、《农村家宴管理办法》等,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等措施,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坚持健康证、 培训合格“双证”齐全,持证上岗。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制度,辖区内凡举办5桌人以上的聚餐,都要进行申报和登记。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指导,实现了指导、检查、监管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
三、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监管
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作坊、小食店、小餐饮、小摊贩的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协调畜牧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点、肉食品市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畜产品的食用安全。加强辖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养老院食堂的监管,确保所有集体聚餐场所的食品安全。积极开展“问题奶粉”、“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专项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我镇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地沟油、病死猪等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汇同公安、工商、医院、畜牧等部门,重点检查整治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小卖部、食堂公共食品安全、地沟油、经营病死牲畜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检查督促整改了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中成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和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五、开展宣传教育、突出工作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发放传单及社区文艺表演等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整治周”、“畜禽屠宰、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和“打击冷冻肉品活动”等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活动,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
六、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事故报告
制定了《照镜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照镜镇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照镜镇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和《照镇镇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妥善、有效处理。 如果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协管员、村民小组信息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根据事故情况和等级向县上汇报。
七、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安全。
3、积极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餐饮、小摊贩、个体工商户、超市的食品监管,确保流通环节安全。
4、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监管,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