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和”了多少家,说不清“挽”了多少事,数不清“说”了多少法。他只知在乡镇司法所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用自己的爱心播洒着法律的种子。
他就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司法所长、照镜司法所所长王照斌。
热心,他对司法工作情有独钟
乡镇司法工作是枯燥而又乏味的。二十年前,他从教育岗位转到司法岗位,觉得没啥意思。但当他自己亲手办了一件案件时,一下子对司法 “迷倒”。
那是一桩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
东彰仪村的范某按村里的规划,新建了房屋,但却不拆旧房子,致使后面的王某家没了出路,谁说都不中。王照斌反复讲法律、讲案例,最终张某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
不必惊动法院,不必强制执行,只需教育、只需调解,一桩难事就此打住。看着邻里之间又和谐相处,一种成功感悠然而生。不为别的,只为社会和谐;不靠权力,只靠法律的权威。
自此,他开始成了法律的“粉丝”。
白天,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时不时看到他的身影,那是他在向群众讲案例,播撒法律的种子;晚上,司法所的灯光一直亮到后半夜,那是他埋头苦读法律书籍。
诚心,走出信任第一步
只有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法律的种子”才能种下来。而获取信任的第一步就是要有诚心。
他总是一碗水端平,从不偏一向一,当事人信任他;他总把群众当朋友,从不高高在上,当事人信赖他;他总爱说些家常事,从不古板说教,当事人信服他。
正是他的诚心换来了群众的信任,换来了事态的平息。
外地的孔某承揽了一家工地的塔吊安装工程,找到同乡张某一道安装,张某因操作不慎掉下身亡。焦急的张某家属慕名向王照斌求助。但张某的家属又突然变脸,要胁工地负责人。
他赶紧赶到工地,作解释、讲法律,用他的诚心打动了家属,一致同意其代理诉讼,并将原来提出的巨额赔偿要求降到了法定数额内。
法院做出了公正判决,由事故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王照斌说,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技巧后,技巧不是第一位的,让当事人信任变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细心,让他出手必胜
问起为什么能事事都处理得那么圆满,王照斌说,对每一件案件,都必须认真对待,细致研判,这样才能找对方法。
正是因为他的细心,他才能摸索出一套办案的“秘诀”,他才能把“法律的种子”种得那么好。也正是如此,他所办的案件才能连续入选司法部主编的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汇编。
他说,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冷处理和热处理相结合,情与法相结合。比如:东仓村的布某在其前夫曹某死亡再嫁后,将两个孩子带走。曹某的父母拒绝将两个孩子的户口迁走,理由是害怕布某将其孩子改姓,孩子成年后与其关系疏远。王照斌坚持原则性,未成年子女必须随其法定监护人布某生活。又注重灵活性,做出了布某不得随意为两个子女改名换姓、孩子成年后是否归原籍由其自行决定,曹某父母可随时探望两个孩子的调解意见,双方都非常满意。
真诚的希望基层多些这样的“和谐使者”。